信者与不信者能否牵手走上红地毯?(2)
三、关键的二处经文之理解
一般弟兄姊妹对事物的取舍较少考虑现实处境如何,而是十分关心圣经究竟怎么说。综上所述,我们似乎不约而同地会集中到(林后6∶14)和(林前7∶39)两节经文,对这两节经文的理解,也会直接影响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处理立场。
解经有个基本原则,就是我们必须放下先入为主的理解或某些情感上的偏颇,只存谦虚之心聆听全部圣经说话,尤其是对这两处经文,我们必须心平气和,按正意分解。
1.关于林后6∶14 。有人认为这是“放置四海而皆准”的教导,任何时空下都当以原则来看待,且是强制性的命令。但也有不少解经家则不这样认为。
同负一轭的“轭”是指耕地时牛背上的耕地器具,圣经说“不可并用牛、驴耕地”(申22∶10),因为其速度﹑力道﹑步伐都不一样,无法同轭耕地。因此“同负一轭”是步调一致“同心合意来共同承担某件事情”。这段经文的原意,应该是在强调“信主者是被神分别出来的”,不应该再行被神视为污秽的事(林后6∶14~7∶1)。因此,这节经文不适合用字面意义来作为信仰不同者能否结婚的依据,否则会与(林前7∶12-16)的教导矛盾,既然“不可”,为何还要继续“同负一轭”而不马上离弃?保罗要基督徒跟未信的配偶维持婚姻并说那未信的配偶可以因着信的人成为圣洁。“不可同负一轭”明显是强调“圣别”原则,包括职业、交友、共同全作等方方面面,但注重的不是外在形式划一,而主要是指内在的道德圣洁。保罗在此提出的是原则而非律法,是恩典提醒而非绝对命令,是为了神儿女更多蒙福或更蒙保守的生活劝勉,而非单指婚姻之戒律。我们时常需检察的是自己品行是否圣洁为神所悦,使我们的信仰超过律法,成为“活泼的道”的真见证。但不必将真理矮化成律法,成为一种痛苦的重担。
2.关于林前7∶39。在论到寡妇再嫁,保罗特别提醒一句:“只是要嫁在主里面的人”。对此句经文的解读可以有不同:“只是要嫁在主里面的人”多数人认为这就是指“信仰里面的人”。可是也有解经家认为是指“在主(旨意)里面的人”。后一种解读它考虑的重点不是婚姻对象选择的范围(只在信的人这个圈子里),而是婚姻选择的本质要求(要选择在神的旨意中)。因为即便是在信的人中选择婚姻,也有一个是否是神旨意的问题,不是只要信的人就可以。婚姻是人的终身大事,基督徒理所当然要寻求神的心意,而且神也乐意向人显明他的旨意。圣经说“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四、几点思考:
种种现实个案和众说纷纭的意见,令许多人困惑。于是有人说:“信与未信的人能否进入婚姻”这个问题的答案只属于知道事情之结局的神。可是,我们若能寻求明白神在这事上的原则教训,能预见这种婚姻的发展趋势,且指出这种婚姻要付出的代价以及我们的提醒,这对那些处于迷茫和痛苦之中的青年基督徒无疑会是帮助。
1.尊重神旨、不必强求。在茫茫人海中要找一个终生的伴侣,任何人都得分外严肃、慎重地对待。婚前当选择你所爱的,婚后当爱你所选择的。作为一个基督徒,在择偶上更应摆正心态,放下自我,谨慎严肃。尤其重要的是寻求、等候、明白、顺服神的旨意,使自己的婚姻旅程是圣洁和高尚,而不是莽撞和冒险。保罗说,“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7)当人按自己的眼目随意挑选婚姻对象时,神为人担忧(创6∶1-3)。神乐意人能选择“上好的福份”,但人的软弱和短视却又常常会使自己失去恩典。有人理性先行,凭经验行事,忽视获取神心意的最好之途径——祷告(约壹5∶14,罗8∶28),失去了隐形力量的帮助。也有人跟着感觉走,一时冲动,酿下苦果。多少人“因为错误而结婚,又因为醒悟而离婚”。所以基督徒在选择配偶上,既不要因为惧怕背十字架而不选择神的旨意,也不要以为吃苦多一点就一定是神的旨意。基督徒择偶当然是需考虑对方是否有同一信仰,但更要注意我与他(她)牵手是否是神的旨意。婚姻的基础是爱,假如强要一对没有感情基础的信徒结合在一起,很难保证日后会有快乐,不如允许一对有一定感情基础的“信仰不同者”恋爱,看看这里面是否藏有神的美意?总之,我们必不按我们的设想强求。
2.信仰重要、考量很多。选择理想婚姻伴侣它所要提出的考量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如长相体魄、年龄差距、家庭背景、经济条件、兴趣爱好、性格品德、文化素质、思维方式等等,而所有这些考量中,基督徒自然认为“宗教信仰”这项是最首要的,因为信仰对一个人的呼召是全身心的,它对人产生的影响是革命性的也是全方位的。又因为男女的婚姻结合是在灵魂体上的全面结合,所以在这个共同经营的关系中,信仰就不是可有可无的独立部分。圣经说:“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三股合成的绳子,不容易折断。”(参传4∶9-12)婚姻若有神介入的话,自然稳定系数就相对会高得多!信仰因素在婚姻中虽显得十分重要,但绝对不是唯一重要。有人天真地以为只要有同一信仰,以后什么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但事实上“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还需要双方的付出和牺牲。一个基督徒能够在教会内找到相爱的人一起奔跑天路,自然是最称心的事,但现实生活中,不是每一个梦想都能成真的。
3.计算代价、用心经营。经营婚姻如建造房子需要“坐下计算”。无论对方是否信仰一致,想结婚的人都必须有心理、心志、心智和情感上的预备,因为婚姻是要用整个心去呵护的。假如两人无奈地不能拥有相同的信仰,那么这个婚姻将不可避免的会有比其他有同一信仰的人更多的挑战。譬如在教会服事参与、子女信仰选择、传统风俗遵从等方面产生分歧时如何面对?怎样用圣洁温柔的心去感动对方皈依基督?这些都是不小的挑战。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说,对“信与未信能否走上红地毯”这个问题的回答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信徒敢与不敢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敢不敢舍己背起十字架来跟从主?现在有的人希望选择主内肢体为配偶,其实内心多是出于对婚后义务和代价的逃避,希望另一半因为信主而能好好地待自己,这想法虽说正常,但多少怀有自私的成分。一个客观现实是:当信与未信者在一起,未信的一方受到配偶的影响并不多,而绝大部分是信徒受到未信配偶的影响。这个残酷的现实既为想与未信的人恋爱或结婚的人提了个醒,同时也暴露了一些信的人其流露生命的力量是何等薄弱。
4.正视现实,祈求交托。
今日教会无论中外,相当普遍的情况是姊妹明显多于弟兄,有些团契女、男比例是五比一,甚至更大。既然阴盛阳衰是短时间内不易改变的事实,如果姊妹太过执着,非要找个有感情的弟兄为终身伴侣,那么就出路太少,也许最后只能守独身了。从实际情形来看,神并没有拣选等量的男女得救,多数教会都是女多男少,却又没有让多数的姊妹们有独身的恩赐。如果“信与未信不能同负一轭”在婚姻上是个绝对命令,那么,要实现“一夫一妻”的命令岂不困难重重?
大卫曾在诗篇中说“神啊,我将终身的事交在你手里!”婚姻当然是终身大事,也是美事圣事,我们一个属神的人没有理由不把这个重大的事放在神的手中,求神预备拣选!本文之所以用“未信”而不用“不信”一词,是因为“不信”一词是静态的,而“未信”则是动态的,事实上,用动态的视角来看问题一般会更全面、更准确。圣经说:“你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妻子)呢”?这里所强调的就是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问题。爱是凡事盼望,包括我们对一个目前还未信的人!
因此我想说:在教会中请不要再片面地用“信与未信不能同负一轭”当作律法去箝制弟兄姊妹的婚姻选择。至今依旧单身的姐妹们也不必焦急,神为你设计的另一半说不定也跟你一样也在等候,与其顾影自怜,何不好好享受单身的生活﹑充实自己,让自己更有魅力!教内弟兄们请留心教会内的深谷幽兰,她们正等着你的发掘与欣赏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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