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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大事上如何明白神旨意?

扫码阅读 来源:会员投稿 作者:布莱恩·史密斯 2019-02-11 人气:... 我要投稿

在基督教文化里,到处都有人不断传播有关上帝引导的信息。

以下三个有关上帝引导的问题特别普遍,这三个问题常阻碍人作切合实际的思考,且经常使考虑结婚的人感到困惑。

1该用心灵还是理智去做决定?

其中一种教导就是:婚姻的决定应该凭直觉,而非凭理智,也就是更多凭内心的感受,而不凭悟性。虽然这并非只是基督教才有的观念,但是却总被应用在基督徒的生活方式上,以解释我们如何接受上帝的引导。

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信息是在我刚受洗没多久、第一次参加的退修会上,传讲这信息的是一位很令我尊敬的牧师。他说:“当你遇见上帝要你嫁(娶)的对象时,你直觉里便会知道正是这个人。虽然你无法解释你的选择,但是一点也不会疑惑那就是上帝的旨意。如果有人问你怎么知道,你所能回答的唯一一句话便是:‘我心里知道就是她(他)。’如果你可以为这抉择说明理由,那就可能不是上帝的引导了。”

好笑的是,稍后在同样的退修会上,另一位来自同一个教会,也是很令我尊敬的牧师,他在谈论同样的话题时是这么说的。

他没有听过前面那位牧师所讲的信息,他宣称:“挑选对象要用理智,这是很重要的。你必须对你的选择有好的理由,不加以思索就作选择的人要当心。”至少对于我这个当时还是一个初信主的人来说,可是完全给弄糊涂了!

我必须说明,尽管这两位牧师的说法迥异,但他们都拥有非常幸福美满的婚姻。毫无疑问,他们都作了美好的选择,其中一个是通过直觉的方式,另一个是通过比较理性的方式。

这显示上帝创造了不同类型的人,有些人天生比较会靠直觉,另一些人则比较会靠认知。

我也认识许多内心十分确信是上帝带领的基督徒,但是他们的婚姻不到几年就结束了。在这类凭直觉的人当中,就有半数人的结局是离婚。

还有许多例子现在可以很清楚地看见,他们作结婚的决定太凭内在的感动,而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衡量婚姻关系中的委身,有很多地方是需要互相协调的。

我也认识太多基督徒自认为有内在的感动,觉得是上帝带领自己与某人结婚,可是对方却没有相同的感动。

我可以在整本书中列满例子,说明许多基督徒有过类似的经历。有许多弟兄姊妹告诉我,他们得着异象说该与谁结婚,可是对方却没有经历到这种带领。

找我辅导过的姊妹当中,就有许多人已伤透脑筋,不知道怎么应付这种大胆妄称已蒙上帝指引的人。我也一再看到有些人,自以为他的直觉就是上帝的声音,以致产生一些不幸的谬见。

令人难过的是,我也曾谈过几次恋爱,都几乎快有美好的结果;然而,其中有一两个对象却在等待某种程度的内在感动,而她们的这种期待却是不合理的。

那么为什么有些通过直觉方式找到对象的人,婚姻过得很幸福?而有些人却又问题重重?

有一点很重要:要搞清楚什么才是真正的直觉经验。当我们经验到内在有一股强烈的信念、一闪即逝的洞察力,或类似我在山上所经历的内心感受,基本上这些经验不应该被看成是属灵的经验,而是心理的经验。

我们很容易误以为直觉就是圣灵直接说话的声音,以为这便是上帝恒常引导我们、要我们采取行动的呼召。

事实上,直觉只不过是对我们潜意识心态的一种窥探而已。它告诉我们,其实我们内心深处真正在想些什么,有些什么感受。

因此,直觉非常重要,因为我们的潜意识在处理信息方面,通常都做得比我们的意识还要好。然而,直觉到最后会变成等于进入我们心里的信息。上帝要我与某人结婚的突来之想,必定是受到我对理想对象的各种看法所影响,而新的信息和新的解释可能产生新的直觉。

就这个观点而言,我们便有权力经常质疑我们的直觉。我们不应该被直觉牵着鼻子走,我们也绝对没有权力将别人限制在这个直觉的指挥之下。

惟有当我们已经在一份真挚的感情中,花了许多时间去了解对方,并且双方都已经以合理的方式探索过结婚的可能性时,我们才可以开始相信直觉对我们说的话。

通常在这个时候,内心所得的信服力,会与我们在恋爱初期所得的印象不一样。

根据专家对一千对婚姻幸福的夫妇所作的调查显示,百分之八十的受访者说:“他们第一次相遇时,并不会马上感觉被对方吸引。”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在我们迈入婚姻之前,我们的内在印象必须丝毫不曾动摇。许多人的心理构造不可能分毫不差地确定未来的事。总而言之,作结婚的决定时,应该用头脑,也要用心。

上帝要我们尽心、尽意爱祂,所以我们必须运用上帝给我们的智慧去作最重大的决定(除了选择跟随基督之外),这是我们有权利作的决定。

2我需要特别的迹象吗?

固然有些基督徒太看重直觉,不过也有些基督徒认为,关于他们要和谁结婚,有必要从上帝获得一个特殊的迹象。这个想法所产生的问题,与那些借着特殊直觉寻求婚姻所产生的问题类似。

有些已经有很好的理由可以结婚的情侣,却因为自以为必须获得上帝的特殊指示才能结婚,而终致仳离。瑞克和桑黛已经相恋两年多,他们告诉我,他们祷告求上帝在某一天以前给他们迹象,以便让他们继续交往下去,否则他们就分手。

我问他们,得着期待中的特殊迹象没有,他们说不知道。他们只是希望上帝用一些确定无误的方法告诉他们该怎么做。

瑞克和桑黛的例子,道尽了许多求上帝给予特殊迹象的基督徒共有的讽刺:事实上,他们常常不知道真正的迹象应该是什么样子。这种模棱两可的窘境,使许多“瑞克和桑黛”永无止境地等着上帝下达前进的命令。

这也令其他人空等一些根本不存在的迹象。我第一次加入的那间教会,有对情侣是在欧洲旅途上邂逅的。他们从欧洲回美国之后,在教会里不期而遇。他们把这个不寻常的巧合视为上帝要他们结婚的迹象。

可悲的是,他们的婚姻只维持了六个月。他们并没有花工夫去认识彼此,也没有透彻思考彼此是否合适或是预备好要结婚。他们草率地将一件不常发生的事解释成超自然的引导了。

当然,也有些基督徒向上帝说明他们想要的迹象,就像基甸在《士师记》第6章所运用的方法一样。有位基督徒描写他如何向上帝寻求是否跟女友结婚。他说,他寄了两封信给两位朋友,同时求上帝以这两个朋友回信的时间来显明他的旨意。

如果这两个人的回信同一天寄到他家,则表示上帝要他娶女友;若没有同一天收到信,则表示上帝不要他娶她。他并没有让这两个朋友知道他在搞什么。结果这两封回信同一天寄到他手上,他便下结论说,上帝已肯定地答复了他,于是他勇往直前地去提亲。

我不否认上帝偶尔也会接受一个认真的信徒以天真的方式祈求。但是圣经上并没有应许,上帝必定会照着人这样的要求来回应。相反地,新约中自五旬节之后,就再也没有人用这种方式来卜知上帝的心意了。新约最后一次的例子是,门徒为接续犹大的人选抽签,这事发生在五旬节赐下圣灵之前。

我相信此事说明了,被圣灵充满的信徒,拥有作明智决定所需的一切内在资源。基甸式的祷告经常是人为了规避作决定的责任,而采取的变相方式。

有趣的是,五旬节过后,当超自然的引导在那些少数特别的场合中发生时,圣灵总是引导门徒去做一些单凭某个理由他们便不会去做的事。腓利受天使指引,离开信仰正在大复兴的撒玛利亚而往沙漠去,就是一个例子。

新约所记载的绝大多数个人决定中,人们判断上帝的旨意是通过合逻辑的思考,而非通过任何不寻常的引导。无论如何,除了约瑟是听了天使的启示之后才娶马利亚之外,新约中没有任何人决定婚姻是基于超自然的引导。新约中,我们没有找到任何一句经文,指出每个人在作婚姻的决定时,都应该求上帝给特别的迹象。

那些在要不要结婚的问题上求迹象的情侣,我给他们的忠告是:上帝将赐给他们一个迹象,就是在他们建立感情的正常过程中,发现彼此很合适,并且预备好要结婚的证据。

他们找到这个迹象不是通过某种不寻常或超自然的指示,而是通过彼此的了解和运用上帝所赐的判断力。

圣经应许我们,跟随基督的人就有基督的心。

这种心,不是被动等着上帝的消息然后勇往直前的心,而是会思想的心。它就等于是作明智判断的能力。

在这一点上经常出现的问题是:《箴言》第3章第5节又作何解释呢?这段经文说:“你要专心仰赖耶和华,不可倚靠自己的聪明。”这岂不是说,我们欠缺能力作好的决定吗?然而,我们要记住,《箴言》给我们许多其他的命令,要我们运用智慧,作健全的决定。

这段经文借着告诉我们不要倚靠自己的聪明,来提醒我们切勿试图不信任上帝的引导与应许,而径自解决自己的抉择问题。它的重点并不在于我们不应该努力寻求最好的决定。

相反地,当我们信靠基督,渴慕顺从好的引导时,我们便拥有最好的根据相信上帝,祂正在我们作决定的过程中引导我们。

3应该让别人为我作决定吗?

有些基督徒是通过内在的感动或特别的迹象,来寻求上帝的直接引导;有些人则是非常倚重别人来告诉他们上帝的旨意。

美国有一门很受欢迎的成人课程,教导父母(无论是不是基督徒)有权柄宣布上帝对其子女的婚姻抉择。我固然没有发现基督徒父母很快就接受了这种观念,但是仍有一些人视此为福音。

今天更普遍的情形是,有一种属灵领导哲学认为,牧师或教会长老有权柄决定他的会友应该与谁结婚。美国有极多数的教会,包括若干很有活力的大教会,都跟从这种观念。有些类似教会的福音机构,偶尔也抱持这种想法。

另一些基督徒则相信,有先知预言恩赐的人也许可以告诉你,上帝要你娶谁或嫁谁,即使这个人与你毫无瓜葛,或者一点也没有特殊的属灵权柄,或者根本就不认识你等等。

我看过一些相当悲惨的例子发生,就是因为有人自称拥有预言的恩赐,说他知道上帝要某人和某人结婚。例如,一位年纪远不到准备为终身付出承诺的高中生,只因他教会里有一位果断的成人坚称他应该结婚,所以他就结婚了。

另一个例子是,大学一年级学生伊莉莎白所在的教会有位老姊妹对她说,上帝要她嫁给肯恩。事实上,她对这个男生一无所知。那时伊莉莎白刚信主不久,她以为那位用这样权柄说话的老姊妹,拥有深谙上帝旨意的能力。

于是她敞开心与肯恩交往,他们开始约会,发展感情,肯恩还向她求婚。至此伊莉莎白已陷入情网,就接受了肯恩的求婚。岂知不久之后,肯恩找她解除婚约,且在一个月之内娶了别人。

当我在学生退修会上遇见伊莉莎白时,她已经大四,刚刚才从过去两年的严重低潮中走出来。她不仅承受了大部分人都难以忍受的失恋之苦,而且对预言的意义深感困惑。是伊莉莎白错了而导致失败的吗?还是肯恩的错?或者是那位说预言的老姊妹一开头就错了?

这类例子提醒我,清楚圣经如何教导有关个别引导的问题,对我们来说都是相当重要的。

圣经的确强调,咨询在我们作决定的过程中具有关键性作用。《箴言》屡次提及,“谋士众多,人便得胜”。由此可见智慧是来自众多谋士,而不是来自一个人独断的看法。谋士众多可能出现许多的意见,通过他们,我们的心思便得以扩展,可以在作决定时想得更深、更远。

即使最后我的决定与众人给予的忠告迥异,我也已经从整个协商的过程获得益处。我终究得为自己最后的决定负责任,且尽可能作最好的判断。

圣经从未教导人必须顺从任何人的指示。

然而,又有一些经文指出必须听从人的意见,这又当如何解释呢?《歌罗西书》第3章第20节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

这句经文常被用来说明作婚姻的决定时,应以父母的意见为主。但是,希腊文的“儿女”(tekna)一词指的是年幼的孩童,不是已成年的子女。这条诫命并非如它字面所指的,是要训令已成年的子女继续顺从父母之命。

固然,尊重父母是我们必须时时刻刻谨守的诫命,但是,我们并没有被局限在严苛的训令之下,必须事事听从父母的命令。

这一点同样适用在属灵领袖身上。新约圣经并未指示居领导地位的人,有权柄控制他牧会的羊群决定个人的事。新约圣经只认为属灵领袖有极大的权柄可以指导教会的事务,并宣告教义和上帝的道德旨意。但是,这种权柄并未扩及牧区会众个人的决定,诸如找工作和对象等事务上面。

新约圣经也没有教导人,先知预言的恩赐可使他知道,上帝为别人的抉择所定的旨意。基督徒作家哈柏(Michael Harper)是非常敬重先知预言恩赐的人。他指出,“指引人”并非先知预言恩赐中的一个功用,他说:

告诉别人应该做些什么事的预言,应该大受怀疑。“指引人”从来就不是运用预言的功能之一。例如,尽管哥尼流蒙天使告知必须派人往彼得那里去,彼得本人也被圣灵晓谕可以放心地与哥尼流的家人同去,但这些毕竟是少数的例外。预言恩赐的目的并不在于取代人的智慧或常识判断的地位。常识判断与智慧都是从上帝……而来的能力,而且是通过我们的天然禀赋彰显出来的。

我可以很坦然地奉劝基督徒,他们固然应该大方地接受别人给他的意见,但是,当他人所坚持的意见,超过他们所能知道的上帝旨意的合理范围,他们并不需要完全改变自己的想法,当然也不必无礼地不理会这些意见。

我们若容让别人以为他们可以在我们的生命中扮演基督的角色,那对他们一点帮助也没有。上帝并没有创造能扮演基督角色的人。让别人来替我作决定,对我也没什么帮助,上帝要我们自己负责任解决问题。

明白上帝对我一生的旨意是我自己的责任,别人或许可以帮助我,但是他们仍无法取代我需要自己去慎思,并且到最后要自己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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