拣选完全等于预定吗?
引言
当论到神的救恩时,一般会认为“拣选”即“预定”,这种传统的看法是否完全正确?笔者将试着从教会的成立以及约的角度这两方面来探讨。
救恩的预备
神救赎计划的第一个步骤是拣选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第二个步骤是拣选以色列民族;第三个步骤是差遣独生子耶稣,道成肉身降世为人,让祂担负世人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唯有借着祂,人才能蒙拯救;第四个步骤是在耶稣复活升天之后,神差遣圣灵来推动救恩工作的实施──成立教会,并住在每个信徒的心中。
拣选与预定的定义和目的
1.拣选的定义
“拣选”(choose、elect、select)在旧约中指的是以色列人,在新约中指神拣选人得蒙救赎。
2.拣选的目的
神呼召亚伯拉罕,与他立约并应许赐福给他的后裔。神拣选亚伯拉罕的目的,是要借着他和他的后裔祝福地上的万国。新约时代,拣选的目的则是要使被拣选者“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在万国中彰显神的荣耀。
3.“预定”的定义
“预定”(predestination)意“预先选出”、“预先决定”或“事先安置”。在本文中系将其应用的范围缩小,而仅针对神在永恒中所决定,以耶稣基督为中心的救赎计划,作为论述的重心。
4.预定的目的
在旧约时代,预定的目的是要成就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以及后续的西乃山之约直到大卫之约。
到了新约时代,则是要使被预定的耶稣基督作为房角石,藉以建立教会,让所有信祂的人成为神的子民,以致使万国都因祂得福。
拣选与预定的关联性
1.从救恩历史的角度来看,神的拣选,大致上可以区分为下列四种情况(注1):
第一种情况:个人被拣选得生命。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大卫等人。当然,新约时代中也有属于这种情况的人。
第二种情况:“整国拣选”,或是“整个群体拣选”,如旧约中的以色列国与新约中的教会被拣选。
第三种情况:神拣选人得到外在的蒙恩管道,让人刚硬的心受到圣灵的感动而软化,进一步愿意相信,并决心接受、跟随主。
第四种情况:神安排某人适任某种职业、职份。其中也隐含选择之意,但不一定直接与个人的救恩有关。
2.全本圣经中论到与救恩有关的经文,在旧约里“拣选”一词出现约152次,在新约里“拣选”一词出现约45次;而提到“预定”一词的经文只出现6次,并且全部都是在新约里面。
旧约圣经的作者没有提到“预定”,可理解是因为神没有完全启示他们有关教会的奥秘。一直等到新约时代,圣灵启示门徒知晓圣仆耶稣的被害,是神所预定的必有的事(参《徒》4:27-28)。并且圣灵也启示了保罗,让他明白教会的成立是万世以前,神在基督耶稣里所预定的旨意。(参《弗》3:10-11)
3.西乃山之约不是整国的人被神预定得着永生,而只是余民得救。而神所预定的一切必然成就,故被神预定得救赎的人,必定得着永生。
一个不可轻忽的重要理念是:基督徒一生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参《来》12:14)
得救、重生、得永生、因信称义、与神和好、进神的国等词句,全部都是同义词,都是指地位上的名份,不是实质上的得着,且信徒一生都要经过追求圣洁(成圣)的过程。
“得救”这词,包含了渐进的三个状态:重生得救;生命各方面的改变,以致得以行出与救恩相称的行为;身体得赎。
然而,圣经一直都沿用着“得救”这个词(得永生亦如此),而没有使用其它的词来代替,只有从上下文去了解其意义,否则易生误解。因此,笔者为求文意顺畅,在本文论述中,特意用“得着永生”表达“身体得赎”以避免混淆。
旧约与新约都表明人有守“永约”的责任
西乃山之约曾明订,约是有条件且具有约束力的,就是人有责任遵守“永约”(或称圣约)的规定,若不遵守就会受到咒诅。
新约时代,律法上的咒诅已经被撤去,而守“永约”就是遵行天父旨意,因信靠耶稣基督进入这个约中,才能进天国。(参《太》7:21)
基督舍己是为着教会的建立
借着教会的建立,神彰显出祂百般的智慧(参《弗》3:10),所以圣经说,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基督则是教会的头,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启示录》则说教会是基督的新妇,足见教会在基督心中的重要程度。
为着教会的成立,神在创世以前就开始在历世历代的人中,拣选与预定一些人来推动祂的计划,这种作法就具有绝对的必要性。
旧约人物的例证
1.参孙与撒母耳
《士师记》的末尾记载着两位士师,是作拿细耳人的参孙和撒母耳,特别值得我们深思。
参孙的父亲名玛挪亚,神对玛挪亚不会生育的妻子显现,神要她不可喝清酒浓酒以及不可吃一切不洁之物,就要赐她一个儿子,并且这个儿子要终身归神作拿细耳人。虽然参孙在爱情的事上失败,但他忍受被俘后的凌辱,最终悔改复得神力而与敌三千偕亡,以致被圣经列为信心的榜样之一。(参《来》11:32)
撒母耳的母亲哈拿也是不会生育,受到同侍一夫的毗尼拿的长期欺侮,但是她恒心祷告向神祈求赐给她一个儿子,并许愿把这个儿子终身奉献出来,归神作拿细耳人。神应允的事必定成就,撒母耳遂被拣选,为神所重用成为集士师、先知、祭司三种职分于一身的人。
根据圣经,参孙与撒母耳二人,前者是神所清楚预定的;后者神则没有说预定他在这个世界出生(“耶和华不使哈拿生育”- 《撒上》1:5),而是他的母亲向神恒切祈求,才蒙神允准并被拣选,可见神的拣选不是必然要在祂的预定计划内才会施行。
2.扫罗
扫罗是神所拣选,而由撒母耳膏他作以色列国首任的王。他是另外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例子。
初时,扫罗是一个才貌出众的正人君子,他蒙神赐新心,又受感说话被喻为先知,神的灵也与他同在。但他最终灭亡的原因是:
(1)不遵守神的命令违规擅自献祭,其后未灭尽亚玛力人的事上又失败;
(2)作王掌大权,而骄傲自大;
(3)忌妒大卫名声和被神膏立,将会取代自己,就不断追杀大卫,更屠杀助大卫逃亡的挪伯城,甚至交鬼。
扫罗被神拣选却灭亡,我们只能说他不是神所预定得着永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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