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十诫的解释(6)
4.诱奸: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行淫,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钱来。(出埃及记22:16—17)
5.乱伦:与继母行淫的,就是侮辱了他父亲,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与儿妇同房的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他们行逆伦的事,人若娶妻,并娶其母,便是大恶,要把这三人用火焚烧,使你们中间免除大恶。人若娶他的姐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本民中被剪除。他露了姐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不可露姨母或姑母的下体,这是露了骨肉之亲的下体,二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人若与伯叔之妻同房,就羞辱了他的伯叔,二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必无子女而死。人若娶兄弟之妻,这本是污秽的事,羞辱了他的兄弟,二人必无子女。(利未记20:11、12、14、17、19、20)
6.同奸:(未领结婚证)。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女子,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终身不可休她。(申命记22:28—29)
7.同性恋: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利未记20:13)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马书1:26—27)
8.与兽淫合:不可与兽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兽面前,与它淫合,这本是逆性的事。(利未记18:23)人与兽淫合,总要治死他,也要杀那兽。女人若与兽亲近,与它淫合,你要杀那女人和那兽,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利未记20:15—16)
9.作恋童: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恋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哥林多前6:9)
10.无故休妻也是犯奸淫:耶酥说:“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马太福音19:9)
11.妇女有月经,若与她同房,露了她的下体,就是露了妇人的血源,妇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从民中剪除。(利未记20:18)
12.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戴妇女的衣服,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二)意念的奸淫(神是灵,是监察人心肺腑的,人看外表神看内心。)
1)耶稣论奸淫说:“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人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8)
A)看《心理科学》、《人体构造》、《卫生知识》、《青年杂志》、《妇女杂志》、《淫色小说刊物》,图书、照片、电影、电视、录像、与其中的画像,明星,演员犯奸淫,看见熟人的照片动淫念的,即心中淫念也为奸淫,犯这些罪的人要向天父认罪。
B)骂人写字行淫,写污秽的字语,说污秽的言语、淫词。
C)在暗处偷看异性露体,心中动淫念。
D)看见别人之妻(或丈夫)好,有贪恋之心的,也是犯奸淫。
E)看见兽类配合时,心中动淫念,也为奸淫。
2)以外表的过分装饰(除演出正常化装外),摸粉,打红脸,红嘴唇,红指甲,描眉,烫发,穿高跟鞋,穿妖服怪装,敞怀,露体,令人注目,以目送情。(以赛亚3:16—23;提摩太2:9—11、15)
(三)属灵的淫乱
若不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不一心归顺,信靠主你的神,不专心归向你的神,单单事奉他,就是属灵的淫乱,神是忌邪的。
1) 拜偶像就是对神不贞忠,与偶像犯淫乱。
2) 体贴肉体,顺从情欲,就是与神为仇,即属灵的淫乱。(罗马书8:7)。
3) 爱世界,贪恋世界,随从今世的风俗,是属灵的淫妇。岂不知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了。(雅各书4:4) 顺服空中掌权者:撒旦、魔鬼、邪灵,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
第八条戒命 不可偷盗(出埃及记20:15)
在诫命背后就是圣经对财产的看法,拥有权即管理权。在人类的法律观点来看,我的财产就是我拥有的,而且可以让我任意处置的东西。这与我在物主所定的条件下借回来,或别人托我管理的东西不同。基督徒都知道,人类的法律为我们所拥有的东西,例如:我的金钱、货物、权益和头衔等,其实都是上帝交托给我的。人有偷盗的心,是由于人生来具有的私心,这私心又产生强烈的占有欲 。堕落了的人,无论何时总是本能地希望多得一点,而且也希望自己所拥有的比别人更多。无知盲目地奋斗竟争,结果把一生的时间经历都耗尽了,离开人世间时什么也带不走,这正是魔鬼在悖逆神之时所存的那种骄傲态度之本质。
各地的法律都根据圣经所示保障人的财产,定偷盗为罪,并要求偷盗的人赔偿损失。如果不这样,社会又怎能有良好的治安呢?
请查自己犯过什么偷盗的罪?
1.偷窃家财物:偷父母的东西,不经父母同意,就私自偷吃偷用,偷窃父母的说:‘这不是罪,此人就是与强盗同类。(箴言:28:24)
2. 偷邻舍之物,包括:1)偷邻家的东西,2)偷别人地里的东西;3)偷同学的东西。4)偷单位、工厂、生产队、公司等公家的东西;5)偷同事家的东西。6)偷朋友的东西;7)拾物明知是谁的,不还给遗失者的,也是偷。8)借人取利;9)骗取;10)受贿赂;11)乘车不买票;12)写假发票报销等。13)多报各种可报销的数目(如:购物,报销药费,报销差旅费等)14)拦路抢劫;15)拐卖人口;16)买东西别人多找钱不退还,或少给钱不还人。
3.替偷
1)假广告;2)卖假物;3)窝藏;4)卖东西少斤短两。5)在卖物中搀东西,如:沙、土、水、假物。6)以某事为借口,如:孩子升学,搬新居,结婚,生孩子,过生日等,收取别人不情愿给的礼物。7)乱收费,乱罚款;8)诡诈交易;9)不按约给工价;10)迟到早退,乘机懒惰偷闲;11)在商品需要大时,乘机抬高物价牟取暴利;12)借债不还也是偷盗。
4. 赔偿:
我们已经思想过不同的偷盗方法,如果你发现自己有过其中几种偷盗行为时,你会感到诧异,神现在就叫你悔改,并要你赔偿那些曾经被你欺骗过的人。“他们要承认所犯的罪,将所亏负人的,如数赔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归与所亏负的人。”(民数记5:7)“贼因饥饿偷窃充饥,人不藐视他,若被找着,他必赔还七倍,又将家中所有的尽都赔还。”(箴言6: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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