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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家庭中角色倒置的问题?

扫码阅读 来源:会员投稿 作者:沙玉 2018-09-14 人气:... 我要投稿

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就是如何处理家庭中角色倒置的问题。关于这一点,有两个非常重要而相互关联的真理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理解家庭中的角色和关系的问题。

第一,从我们共同的呼召或普遍呼召出发

神对我们共同的呼召或普遍呼召就是:行事为人与自己属灵的身份相称。这身份就是:基督的新妇、天父的儿女和主的仆人。神呼召我们在自己的身份、岗位上讨祂的喜悦,并以合乎天国样式的态度——即马太福音第五章所记载的谦卑、温柔、忍耐、怜悯、清心、和睦和受逼迫(是的,有时甚至要受逼迫,而且有时候有必要自己“逼迫”自己披戴这样的态度)——对待站在其他岗位和角色上的人。

在神面前,人人平等。在共同信仰的范畴中,无论对方是男是女、是大人是孩子、是富有是贫穷、是尊贵是贫贱、是聪明或愚拙、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是汉族还是其他种族,我们都共同组成了同一个信仰共同体,也都同属于基督的身体,只是各个肢体的功用不同而已,所以我们应该对于自己不同的肢体一视同仁,既不轻看那软弱、卑贱、贫穷的,也不高举那刚强、尊贵、富足的:

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身子原不是一个肢体,乃是许多肢体。设若脚说:“我不是手,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设若耳说:“我不是眼,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若全身是眼,从哪里听声呢?若全身是耳,从哪里闻味呢?但如今 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并且各自作肢体。(林前12:12-18,26-27)

雅各也曾经责备那些高举富有的人、贬低贫穷的肢体的做法,他说:

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 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雅2:1-5)

可见,教会中的贫穷人并不比富有的人“低级”,只是神所赐予的财物数量不同而已,就其本质或信仰层面而言,贫穷人与富足人并没有分别,富有的人不会比贫穷的人得到更多的救恩,贫穷的人也不会比富有的人得到更少的救恩,反过来也是如此;神“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12:48)

所以,在救恩的层面,没有任何人有优先权和优越性,大公教会或无形的教会中所有的肢体都是基督的新妇、天父的孩子和主的仆人,男女是基督的新妇,父母也是天父的儿女,或男或女、或父母或孩子、或尊贵或卑贱都是主耶稣的仆人;各人都从父神领受同样的恩典和尊荣、责任与管教。

作为基督的新妇,无论你是谁,你首要的责任就是爱基督;作为天父的儿女,无论你是谁,你首要的责任就是听祂的话;作为主的仆人,无论你是谁,你首要的责任就是顺服祂的呼召、对你在家庭和社会中的角色和责任的定位。

所有在角色和岗位上的差异都不能凌驾于神对我们的普遍呼召,例如:即便你是教会的主任牧师,你也没有资格让家人和教会会友顺服你过于顺服主、爱你过于爱基督、尊重你的权柄过于尊重天父;即便你的孩子是家里的宝贝,也不能让他们裹挟你们,让你们满足他们的欲望和要求过于满足基督和天父的旨意与要求;即便你是家里的头,你也没有资格要求妻子和孩子去做不能讨神喜悦的事情。

绝对的权柄落在神以外的任何人(或丈夫、或妻子、或孩子)手中,都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第二,在共同或普遍的呼召之外,神为我们各自界定了不同的性别、身份和责任

虽然我们都是天父的儿女,但你我同时也是某对夫妇的儿女,因此我们对他们特别有儿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同时,我们也有自己的儿女,我们是他们的父母,因此我们特别需要向我们的儿女尽我们身为父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向天父对我们所做的那样,也像基督身为天父的儿子所做的那样;虽然我们都是基督的新妇,但你我也同时在家庭中分别扮演丈夫和妻子、头与身子、管理者与帮助者的角色。

因此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就特别具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就像基督对教会所做的那样以及像教会应该对基督所做的那样;虽然我们都是主的仆人,但你我同时也被分派去成为别人的上司和下属、牧师和信徒、在上有权柄的和在下必须顺服的,因此我们特别需要向我们的上司或下属、牧师或会友、在上有权柄的和在下必须顺服的人尽我们应尽的义务,就像天父身为主耶稣的主对祂所做的那样,也像主耶稣身为天父的仆人对天父所做的那样。

虽然我们的角色、性别和责任都有所不同,但所有的差异却构成了一个属灵的群体,在这个群体中,任何一个肢体受到了亏损,其他所有肢体就受到亏损;同样地,一个肢体得荣耀,其他所有的肢体也就一同得荣耀,因为我们都是互为肢体的、是一个整体或共同体,部分代表整体,而整体也包含部分;在这个信仰共同体中,差异是为了合一服务的,合一也有益于差异:这个合一的群体有着多样化的需求,需要不同的肢体来满足,当所有有差异的肢体都按照神的计划和呼召站在自己的角色和岗位上尽自己的义务时,每个有差异的肢体都将得到属灵的益处。

当我们在共同的呼召之下来运作神对我们不同的界定时,我们就真正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如果你是父母,你好好按照主的教训养育和管教儿女,你也好好孝敬自己的父母,那么你就是天父的好儿女,你以此尊荣了天父对你的定位与呼召;如果你是丈夫或妻子,你好好使用天父赐给你的权柄管理、珍惜自己的妻子,你好好按照天父的要求顺服、去爱、去帮助自己的丈夫,那么你就是基督的好新妇;如果你是上司或下属、在上掌权的或在下受命的,你好好顺服上司的命令或好好使用你的权柄造福下属,那么你就是主的好仆人。

所以,你若愿意顺服主,就要甘心顺服你的父母、丈夫、上司以及一切在上有权的;你若愿意爱主,就要去爱自己的丈夫、妻子、儿女、上司和下属;你若愿意尊荣天父,就要以顺服、爱或合理地使用权柄去尊荣你的天父。

当我们对“上层建筑”——共同呼召——的认识和委身出错时,我们的“下层建筑”——对自己的角色、岗位和责任的定位与实践——就会出错;同时,当我们对“下层建筑”的实践出错时,就意味着我们对“上层建筑”——共同呼召——的认识和委身出了差错。

所以,我们都要同时做两件事情:

第一,好好学习,更深认识“上层建筑”;

第二,为自己未能实践出对“上层建筑”的认识而悔改:在上有权柄的(丈夫、父母、上司、雇主等)要为着没有使用好权柄去保护、造就、安慰、鼓励、保养顾惜权力上的弱者(妻子、儿女、下属、雇员等)而悔改;而在下听命的(妻子、儿女、下属、雇员等)则应该为着没有顺服、帮助、尊荣、爱试探上的弱者(丈夫、父母、上司、雇主等)而悔改,因为权力越大,责任和试探越大(通常情况下,有权利的人一旦得不到尊重和顺服,就会滥用权力),但个人的能力、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在上有权柄的需要为自己的极权主义/独裁倾向而悔改,而在下听命的应当为着自己无政府主义/民主的倾向而悔改。

请记住:罪恶的存在并不能将普遍呼召和神对你角色、性别和责任的界定一笔勾销。就算你的父母滥用了权威,就算你的孩子没有听话,就算丈夫没有爱妻子,就算妻子没有顺服丈夫,就算上司对下属说了不当说的话,就算下属对上司存有偏见,就算妻子比丈夫有知识和能力、下属比上司有才华、儿女比父母有聪明和智慧,这些都不能拥有不再顺服在上掌权者和造就关怀在下受命者的责任和义务。除非对方的表现已经到一个程度,严重威胁到信仰和生命,只能应用“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这个原则的时候,你才在这一点上暂时拥有不顺服父母、上司、丈夫或者开除下属、严厉管教儿女和妻子的权利。如果仅仅因为一些不触及信仰原则的决策和道德问题,在上有权的就不再关爱在下受命的,而在下受命的也不再顺服在上掌权的(因着人性的败坏,必然会出现许多问题),那么神所设立的秩序就彻底乱了;如果仅仅因为一些不触及信仰原则的决策和道德问题,就可以彼此相咬相吞,那么还需要操练忍耐、悔改、彼此尊重、合一吗?正因为我们都是不完全的,所以才需要在坚守角色和岗位的同时操练敬虔,大家都是完美的,还需要“操练”吗?

如果非要妻子顺服你,你才爱妻子,那么你的爱有什么价值呢?外邦人不也是这样吗?如果非要丈夫先爱你,你才肯顺服丈夫,那么你的顺服有什么价值呢?你与外邦人有区别吗?如果你以妻子不顺服你为理由而不爱妻子,那么你愿意你的妻子以你不爱她为理由而不顺服你吗?如果你以丈夫不爱你为理由而不顺服丈夫,那么你愿意你的丈夫以你不顺服他为理由而不爱你吗?

我们大多数人的问题在于,一旦关系出了问题,便立刻从别人身上找问题的根源:妻子认为丈夫不爱她、丈夫认为妻子不顺服他、信徒说牧师滥用权柄、牧师说会友太过个人主义、儿女说父母太过苛刻、父母说儿女太过放肆。结果,越是从别人身上寻找原因,仇恨、苦毒、恼恨、怒气等等便在内心中开花结果,最后在言语和行为上结出死亡的果实。雅各说:“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5)这话是真的。若我们不想结出死亡的果实,那么我们的“下层建筑”一旦出问题的时候,我们最好先省察自己,看看自己有哪些方面没有反映出神和祂儿子的形象,然后为着自己的罪悔改。当每个人都把矛头指向自己的罪和对“上层建筑”的认识与委身不够或有错时,“下层建筑”的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请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1、我们该如何透过神的普遍呼召来统合性别、角色、职称上的差异?

2、基督身体的统一性如何巩固了其中的差异性?

3、神的普遍呼召与我们的身份、角色和性别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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