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的中心信息(2)
律法的作用只在于衡量并指出人的罪,显明人是偏离上帝的罪人,从而使上帝所应许的福,归给那信耶稣基督为主的人。律法的另一个作用是带领并引导人向善,正像训蒙的师傅带领孩子走上正路一样。这种带领和引导虽是勉强的、被动的,却能引导人追求那内在的义,即因信基督称义,因信基督得救。
人一旦信了基督耶稣,就都是神的儿子。受洗归人基督,就都披戴基督。不再有犹太人、希腊人(外邦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的区别,因为信主的人在基督里都与基督成为一体了。上文说过,基督是亚伯拉罕那个“后裔”。一切信主属乎基督的人,也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既是后裔,就可以承受上帝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了。
3.谨守小学与追求生命(加4:l--20)
犹太基督徒中的“割礼派”,不但主张外邦人要受割礼,还主张外邦信徒也要谨守犹太人的日子、月份、节期、年份。保罗称这些为“小学”,是儿童们还小的时候所遵守的一些象征性的事,远远不是实质性的属灵的事。律法之下的犹太人,也正像受管于“小学”之下的孩童,直等到基督道成肉身,为童贞女马利亚所生,这才把律法以下的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既是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圣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喊“阿爸、父”!这就不是外在的模仿,而是重生的生命进入了内心;不是外在的奴仆,而是属灵的神的儿子。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承受神所赐的因信称义的应许(参加4:1—7)。
加拉太人在信主之前,是给那些本不是神的偶像作奴仆。现在,在认识神之后,却又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给这些对生命长进毫无用处的“小学”作奴仆。保罗担心在他们身上所做的工作,可能成为枉费(参加4:8—11)。保罗回顾了初到加拉太时所受到的深情厚谊后,说了一句肺腑之言:“我小子啊,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加4:19)。“生产之苦”是指阵痛。“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是指让基督的生命在你们里面生长发育。这是和“谨守小学”完全相反的,一条属灵生命成长之路(参加4:8—20)。
三. 基督徒的自由(加4:21--5:15)
1.凭着应许作儿女(加4:21-5:1)
按《创世记》16—21章记载,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从夏甲生的以实玛利,一个是按上帝应许从撒拉生的以撒。夏甲是使女,是女奴,保罗将夏甲比方为旧约,又像现在“割礼派”的根据地耶路撒冷,像是宣布律法的西奈山,她所生的儿子都是奴隶。撒拉是个自主的妇人,她所生的以撒是凭着上帝的应许生的。撒拉相当予属天的、属灵的耶路撒冷,她是我们的母,所以我们都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
当年,那按着血气生的以实玛利逼迫了按圣灵生的以撒。今天,“割礼派”也同样逼迫持守福音真理的弟兄姊妹。当年,使女夏甲和她儿子是被赶出去的。今天,加拉太教会也必须抵制宣传遵守割礼和律法的“割礼派”。因为我们不是从使女(律法)生的儿女,乃是从自主妇人(凭应许)生的儿女。基督已经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这是因圣灵的引导,里面晓得真理而有的自由(参约16:13,8:32)。所以说:“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
2.生发仁爱的信心(加5:2--13)
保罗指出,摆在加拉太人面前有两条路。一条是受割礼,靠律法称义。这是一条回头路,一条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的路。另一条是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这是一条内在的属灵生命成长的路。就基督里的生命成长而言,受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这里的信心,是与基督同死同活的信心,是顺服圣灵的信心,这样的信心必然要流露于行动上的仁爱,所以是一种“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
保罗肯定加拉太的弟兄姊妹,在追求生发仁爱的信心这条路上,一直跑得很好,必不怀别样的心。拦阻他们,叫他们不顺从真理,搅扰他们的,都不是出于神的。这些人,必要担当自己的罪名。至于保罗,将始终坚持十字架的福音真理,即使受迫害也不动摇。
3.正确理解自由(加5:13--15)
为防止误解,保罗希望弟兄姊妹正确理解基督里的自由。信徒蒙神召选,蒙主拯救,所要得的自由,是指摆脱律法辖制的自由,被动遵守律法的自由,出自内在生命的自由,有圣灵主导人生的自由,而不是胡作非为,放纵情欲。上文讲过,最要紧的是“生发仁爱的信心”。因而,内在的信心流露于外的,首先是仁爱,也就是用爱心互相服侍。这正是全部旧约律法的总的要求--爱人如己。但不是靠被动的、勉强的、外在的遵守,而是靠生命的、圣灵的、内在的引导。
四. 顺着圣灵而行(加5:16-6:18)
1.圣灵和情欲相争(加5:16-26)
基督徒要能做到不放纵肉体的情欲,就必须顺着圣灵而行。情欲是和圣灵相争的,使人不能作所愿意作的合乎上帝旨意的事。但人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情欲的事,包括奸淫、污秽、邪荡等等,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进神的国。而圣灵所流露、所体现出来的,则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等等。这些美德,已经远远超过律法的要求,所以说没有律法禁止。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一同钉在十字架上了,看肉体是死的,用死的态度对待肉体及其邪情私欲。既然靠圣灵得生,靠圣灵的重生得了属灵的生命,就当顺服圣灵、依靠圣灵、按圣灵引导行事。
2.行善不可丧志(加6:1—18)
保罗劝勉弟兄姊妹,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免得被引诱;要省察自己的行为;供给施教的人等等。
更重要的是: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
行善,不可丧志,不可灰心。只要有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这里的“众人”,包括非信徒,包括社会上所有的人。至于对信徒,当然更当如此。
3.作新造的人(加6:11--18)
那些勉强加拉太人受割礼的人,无非是怕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无非是要藉着加拉太人的肉体夸口,其实他们自己并不真的遵守律法。
但保罗所夸口的,是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就保罗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言,保罗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对世俗的名誉、地位,保罗已经无动于衷了。
就灵性长进而言,受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亚当和亚当的后代,都是旧造的人,因信基督而有基督生命的人,均为新造的人。让这新造的人成长、长大,才是紧要的事。
古代奴隶的额上,都有属于主人的烙印。保罗有一个耶稣基督的烙印,因他是主耶稣基督的奴隶,他只忠于耶稣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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