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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于信,以至于信——信仰自传(3)

扫码阅读 来源:生命与信仰 作者:王志勇 2011-05-24 人气:... 我要投稿

1994年我硕士毕业,本来已经以高分考取社科院民法专业博士,但见到社科院负责招生的人施行种种刁难,有关导师也在官僚制度的习染之下缺乏筋骨,就深深意识到中国当代学术界的败坏,愤然回山东老家,潜心从事印度教经典的翻译工作。后来,在上帝的奇妙引导下,归向既注重生命的敬虔,又注重学术的卓越的改革宗神学,心志上对真理的追求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加尔文先生对信仰的界定是:信仰就是对上帝的慈爱的认识和确信。加尔文指出:“知识好比是灵魂的向导和统治者,而意志无时不尊重知识的权威和判断”(《基督教要义》,第1卷,第15章,第7节)。范泰尔以前提论为利器,揭穿了人本主义学术的虚浮,使我的心大得满足。唯独建立在上帝在圣经中的无谬启示基础上的哲学和神学,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学术。任何自己作主、自以为是、以人为本的思想都不过是异教的自我崇拜而已。“他们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较自己,乃是不通达的”(林后10:12)。

我在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1995年在翻译之余在当地律师事务所挂牌执业。1996年在北京与人合伙开办律师事务所。中间经办过经济、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参与商业谈判,法庭辩护等。以前只是在理论上研究法律,如今则是直接参与法律实践。律师业务的实践使我对中国法律界的运作有了第一手的认识。我在法律方面所受的训练,所从事的研究与实践,使我深深地认识到人本主义的法律的虚幻性和欺骗性,根本不存在“中立性”的法律。法律失去了上帝所启示的超验的绝对的律法的约束,本身就是“非法”、“无法”,是强者借助权力对弱者的公开的欺凌和掠夺。所以,当我后来阅读改革宗神学家路斯德尼的名作《圣经律法论》时,便茅塞顿开,对人本主义法律深恶痛绝,对上帝的律法叹为观止,无限爱慕。我心中暗暗在上帝面前许愿,既然已经在耶稣基督里,靠着上帝的恩典得了生命,要毕生致力于研究、遵行上帝“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雅1:25),传讲“上帝恩惠的福音”(徒20:24),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

二、在灵恩运动中重生

我的灵在我里面发昏的时候,你知道我的道路。(诗篇142:3)

1996年4月,在商业谈判之余,一对澳大利亚夫妇向我传福音,带领我作了决志的祷告。在此之前,我也见过一些信主的弟兄,他们也曾向我传福音,为我祷告,我自己甚至多次到教堂中和牧师辩论,常常是我在表面上得胜,被人说成是“常有理”。虽然我一直赞同基督教是正教,圣经是一本好书,基督徒中有很多杰出之士,但是我从来没有受感动,作决志的祷告,归信基督教。其实,我私下里常常想融合世界各大宗教,创立新的宗教,特别是适合中国现代国情的宗教,为中国人服务。

信主之前,虽然有时把酒临风,自命不凡,但也常常陷入虚无和沮丧之中,感受到个人的卑微,世事的无常,社会的虚浮,人生的荒谬。名牌大学毕业了,结婚生子了,房子也有了,律师的职业也颇有前途。一时之间温饱的问题解决了,生存的压力摆脱了,却空前面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才下眉头,又上心头的就是那种人生无意义的苍凉感和荒谬感。难道这就是人生的一切吗?人生的意义到底何在呢?到底什么是绝对真理呢?我心里有时试图说服自己,还是归信一种宗教吧,英国哲学家培根说:“精研哲学,使人归向宗教。”也许宗教才是个人最终的精神归宿。不管是佛教、道教、印度教、基督教,还是其他什么教,有信仰的人是有福的,也许只有宗教信仰才能医治心中无所凭依的凄怆和虚无。但是,可怜的是我自己竟然无法让自己信任何宗教。虽然修习了十年的印度教瑜珈功,但我仍然是半信半疑,只是相信自己,不能完全投入。不管是婚姻家庭,还是工作事业,似乎都没有值得自己完全信任,完全投入的事情。其实,如今想来,我的一切追求都不过是以自己为中心打转,我所寻求的宗教,我所寻求的上帝,都不过是自己内心渴慕的投射。转来转去,还是走不出自己。正如大学时我所崇尚的德国诗人哲学家尼采所吟唱的那样:“在无人的花园中,我笑了,因为我找到了自己;我哭了,因为只有我自己。”圣经上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12)。常常陷入生命的虚无感中,又常常被罪咎感侵袭。用虚无来淡化自己的罪恶,因为虚无使人暂时摆脱责任的重负;又用罪恶抵挡生命的虚无,因为罪恶使人觉得生命的真实。这就是我当时心灵的光景,既有自以为是的“出瘀泥而不染”的超脱之情,也充满了在罪中渴求安息和永生的困惑之心。正如奥古斯丁所说:“因为你造我们是为了你,我们的心如不安息在你的怀中,便不会安宁。”

当时,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和一家瑞士公司有业务上的往来,这家公司的老板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这对夫妻是他们在北京办事处的负责人。我们几位律师到凯宾斯基饭店和他们一起谈业务上的合作。中间休息的时候,他们征求我们的同意之后,就向我们谈及他们自身信主的见证,然后由一位姊妹讲解福音的要义——上帝的创造,亚当的堕落,人类在罪中的无能,基督的救赎,个人的悔改归信,当时使我最感动的经文就是基督徒都熟悉的《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段经文虽然以前自己也读过,但从来没有感觉到这节经文可以直接适用在自己的身上,我也可以信靠这位救主耶稣基督,接受上帝的大爱,不需要自己的任何修行,就可以得享永远的生命,当时感到无比的欣喜。当那位姊妹问我是否愿意接受这位救主的时候,我的心几乎跳了出来,当时就表示愿意接受,她就带领我作了悔改决志的祷告。

后来,越来越深刻地体认到,基督教所信的并不是一种宗教,也不是一种理论,甚至也不是一种修行,更不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组织,基督教所信的是创造天地、又真又活的上帝。这位上帝是温柔慈爱的上帝,也是圣洁公义的上帝。我们因为犯罪与上帝隔绝,任何人无法靠自身的努力完美地遵行上帝的律法,从而与上帝和好,在上帝面前称义。上帝本来可以任凭我们在罪中灭亡,但却因着他自己的美意差派他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来到这个世界上,亲自为我们满足了上帝的公义,承担了我们因罪当受的刑法和苦楚,使我们可以借着信靠他,罪得赦免,与上帝和好,从而生活在上帝的大爱中,与上帝有活泼的生命的关系。上帝确实是又真又活的上帝,虽然我们不能用肉眼看见他,但我们却可以用心灵去经历他,并在实际生活中亲证他的同在。比如我自己,从小时记事的时候开始,就常作恶梦,梦到各种鬼魂,醒来吓得久久不能入睡。后来上大学,修瑜珈功,更加厉害,经常一闭上眼睛,在似睡非睡的状态,就见到重重的黑影朝自己扑来,面目非常狰狞可怖,想逃走却又一点也动不得,只能眼睁睁地承受,分外难受,有时自己还在梦中发出可怕的呻吟。归信基督之后,学会求告上帝,在梦中也呼求主耶稣的圣名,就从这种可怕的梦魇中摆脱出来。

信主之后,思想的角度完全改变,感觉上也特别喜乐,仿佛换了一个天地,几乎看什么都不再一样了。圣经上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这节经文成为自己切身的感受。当然,绝不是说信主之后就一劳永逸,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相反,信主之后,开始经历巨大的痛苦和挣扎,那就是与自己身上残余的败坏争战。不信主的时候,觉得犯罪是人正常生活的一部分,只要不被人发现就好了。甚至常常把犯罪作为在这个社会中生存的手段,既用犯罪手段从不公平的社会中得到补偿,也用犯罪来报复这个不公平的社会。虽然自己似乎明白很多道理,但在对付自己的罪的时候,并没有力量,还常常把自己的罪合理化,把责任推到社会和他人的身上。蒙恩之后,越来越觉得罪的可恶,开始一步步地靠着上帝的恩典脱离自己身上各样的罪。弟兄姊妹,我从自己对圣经的领受和个人的经历来看,我们最需要对付的就是自己的罪。最需要对付的不是国家,也不是某个党派,更不是具体的人,而是我们自身的罪!当时虽然我自己觉得很不完全,仍然受罪的缠累,在成圣的道路上只是刚刚起步,但我妻子看到我生命的改变,上帝也因此而感动她的心,使她也悔改信主。同年10月,我与妻子一同受洗,当然是在灵恩派教会中受洗。

当时就有弟兄警告我们说,这对夫妻所传的不对,并且姊妹占讲坛,辖制弟兄,不合乎圣经(提前1:11-12)。如今看来这位弟兄的警告颇有道理,但我当时自己并没有辨别的能力,看到那对带我信主的澳大利亚藉的夫妻似乎非常爱主,也颇有奉献的心志,就继续跟随他们学习事奉。现在想来,当时多的是宗教热情,缺乏的是真知识,在信仰的问题上仍然是稀里糊涂。这对夫妻是灵恩派教会的带领人,他们也是刚刚信主不久,就被教会差派出来传福音,建立教会,根本不知道自己所信的到底是什么。今天讲这一套,明天就有新亮光,讲另一套,常常是彼此矛盾,今日建造,明天拆毁。所以,他们是稀里糊涂地传,我们是稀里糊涂地信。当然,那时并没有这样的认识,这对夫妻始终向我们灌输:他们所信的是最合乎圣经的基督正教,他们所在的教会是最合乎圣经的教会,毫无偏颇之处;并且想方设法不让我们和其他教会的弟兄姊妹往来,免得我们受别人的影响,说是保护我们。当时我认为这是他们对我们善意的保护和带领,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他们对我们的蒙蔽和辖制。

1997年1月1日,正好我要回老家山东探亲,教会就为我祷告按手,差派我回家传福音。由此就开始了传福音,建立教会的事奉。先后在北京、山东、天津、河北、上海、香港、俄罗斯等地参与事奉。在这一年,香港的一位客户在我的请求下,托人送我一本巴文克的《基督教神学》,我就如饥似渴地加以研读,但是对于其中所阐述的加尔文神学,我是完全反对,不能接受,因为我那时所热衷的仍然是阿米念派神学思想,认为人的自由意志才是最重要的。当时,我对书中所提及的“救恩完全是上帝的工作”大为反感,在旁边写下了这样的批注:“既然信心是完全出于上帝的,那么,没有信心相信上帝就不是人的罪了,而是因为未蒙神的拣选。‘救恩完全是上帝的工作’,排除了人的自由意志的作用。这固然把一切的荣耀都归给了上帝,但也把世上的一切邪恶都揽到了上帝的身上……”可见,当时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阿米念派人士。后来我自己花了相当常的时间从正反两方面研究这一问题,并把研究思考的结果总结在《加尔文救恩神学五大要义》这篇文章里。

同年四月份,教会呼召我出来专职事奉,我逐渐清理完律师业务,踏上了专职事奉的窄路。中间虽然经历到各样的挣扎,但处处蒙受上帝奇妙的保守,此处不能一一分享,我们可以见证的就是:上帝是又真又活的上帝,“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诗103:8)。唯愿更多的人归向他,在基督里得享丰盛的生命。

作者王志勇,中国大陆传道人,现在美国加尔文神学院进修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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