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基督的心为心(2)
在大部分人眼里,他是个义人。他的善举人人称道,他不但号召大家起来行善,而且身体力行。他是个佛教徒,与达赖喇嘛私交深厚。说到这里,我们大致已经知道他是谁了。这样一位人人称道的“义人”,他的“义”,合乎“神的义”吗?我的回答是:不!
何为神的义?罗马书10:10 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申命记6:25 我们若照耶和华我们神所吩咐的一切诫命谨守遵行,这就是我们的义了。
有人也许会说:即使我做尽天下“善事”,成为大善人,就因为不相信你们的主,也就不能称义,这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有人曾经问牧师: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样的人,将来的归宿也会是永远的火湖里吗?牧师坚定地回答:是的!一个人可以大做在人看来的善事,也能从精神上肉体上生活状态上帮助许多需要帮助的人,但是,如果没有解决灵里的问题,如果没有看清自己罪人的本质,如果没有向主认罪并且悔改,如果不认耶稣基督为唯一救主,如果没有基督的灵住在他的心里,那么,他一切的“善行”,是不过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只不过是出于人的良知,只不过是求得自己的心安。然而,自我的荣耀、自我的良知、自我的心安,是不能救人的灵魂的。正如主耶稣所言:“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马太福音6:5)因为不相信主的缘故,他们既已得了人的赏赐,就得不着主的赏赐了。
这有什么不公平的地方吗?在人看来,是的;但在神看来,我们是因信称义。试想,我们一方面不相信这位耶稣基督是我们的救主,一方面又向他索要不沉沦地狱的公平,即使从人意上讲,是否也说不通呢?人的自以为义,恰恰阻挡了我们通向上帝的心灵之路,我们放不下眼目的情欲、身体的情欲和今生的骄傲,就会永远不得见神的面了。什么是“情欲”?情欲就是强烈的渴望。如果这渴望不是出自对神的追求,那就只能将我们带离神,并且越来越远。
这次聚会,牧师说到去年五月父亲病逝时,他回到韩国,见到了自小一起长大的一位表姐。这位表姐自幼娴静美丽,是他心目中完美的女性形象。后来,表姐出家为尼,如今已是一所佛学院的教授,仍然美丽娴静,谦卑过人,令众人景仰。牧师向她传讲福音,她总是颔首低声地说:是呀,好呀。当牧师因为内心焦急而高声、转而又向她赔礼之时,她仍是温婉细语:没事呀,你是为我好啊。却始终拒绝打开心门,接待主耶稣。
在现实生活里,我们常常可见“有福之人”,有钱有势有地位,也有看上去挺美的家庭,一直到死都过得安逸,令人称羡。但是,他们一生也没有听到福音的机会,更没有因听道而信道的机会,这不是有福,而是遭受了最可怕的咒诅。一生不过百年,今生的景况决定了来世的所在。想一想永火里的财主,是怎样向亚伯拉罕呼求的吧。
莫以人心为神心
我曾经给一位要好的朋友传福音,每一次她都会因着感动而热泪盈眶。最初,她也热心地与大家团契交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却没有因此改变,看待这个世界的金钱、地位、名利,仍然要比主耶稣更大、更重要。“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玛门是财利的意思)。”(马太福音6:24)很快,她就托辞不再来团契了,因为在这里,除了“空谈”,于她在世界上的工作生活荣耀都没有“益处”。
事情过后,我静心地想,也许她当初的感动,只因为她是我的朋友的缘故吧;她来团契,只因为她不好意思驳我的面子;她的生命没有重生,只因为她并没有真正把主接到心里。主在她身上的计划我不得而知,也许主的时间表还没有到吧。如今,圣灵没有感动我再次给她打电话或约她见面,那么,我就只为她祈祷,祈求主在这个罪恶的世代里,能够拣选她的灵魂。而我从这件事情上要学习的是,我要静心等候主的时间表,不要走在主的前面。
我还曾给信佛的朋友传讲福音。说她信佛,其实不过是人云亦云,以为佛能叫人为善,给人智慧,却始终对自己灵魂的归处并没有把握。当我向她传讲神的大能时,她也一直说好,但是,因着引她信佛的那个人,是她最要好的女友,因着对女友的信赖,她不愿意伤害女友的心,至今仍未转向基督,归向真神。看到她一直还在拜真神最忌恶的偶像,想到她的灵魂将在永远的火湖里,我的心就时常为之疼痛。女友的用意当然是好的,但是这样出于人情的所谓的“信”,岂不是害人的么?岂不是一种迷信、妄信、糊涂信么?
在教会里,我也曾见过三五成伙的现象,由一个人带来的弟兄姐妹,往往也会因一个人的离去而纷纷离去。教会是什么地方?是基督的身体,是共同跟随主行走天路的团队,是由不同肢体组成的、以基督为首的生命整体,是主再来时要迎娶的新娘。如果我们像哥林多教会那样,“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基督的”(哥林多前书1:12),岂不是在分裂主的身体吗?岂不是只顾人心、不顾神心吗?
我也曾见过已经受过洗的“姊妹”,没有一丝重生的改变。为了迎合这个世代,她们仍然以“老我”示人,不拘场合与男人打情骂俏,调笑戏语,甚至口出秽语狂言,却搏得一片青眼与掌声。岂不知,对人的迎合已经是对神的轻慢了么?岂不知圣经上明明地说“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因为你们确实地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份的。”(以弗所书5:3-5)这样的“姊妹”,我劝她们莫在人前自称“基督徒”,那不但不能荣耀基督的圣名,反而会让我主蒙羞。真正的基督徒,是“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翰福音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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