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的无声与有声
经文:赛53:7;太26:57-68;27:11-14
古语有云:“雄辩是银,沉默是金。”箴言也说:“多言多语,难免有过。”(10:19)就常人来说,禁止嘴唇,确实是有智慧。
然而就耶稣基督而言,他的沉默是金,他的言语亦是金。因为他的沉默与言语都安置得恰如其分。关注受难的耶稣,我们就会发现他留给我们的不单是沉默,还有那不可多得的言语。话虽不多,却句句震撼人心。
在纪念耶稣受难的时刻,我想与各位分享:受难时耶稣的沉默与言语——耶稣的有声与无声。
关于耶稣受难的记录,福音书记载,从客西马尼园被捕到被钉十字架,耶稣一共说了26句话。其中被捕时说了9句;在公会面前说了5句;在彼拉多面前说了4句,往各各他的路上说了1句;十字架上说了7句。
耶稣为什么说话?他说了什么?是在怎样的情况下说的?他的话又带来了怎样的果效?
传道书 3:7说“静默有时,言语有时。”耶稣在有声与无声中游刃有余。根据当时的情形,耶稣本可以不说话。因为审判过程中,犯人有权“保持沉默”,这沉默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否定,如此,便无法定罪了。但耶稣却在犹太官长的催问下说话了。他的言论按内容大致可分为:1、承认自己是神的儿子,是基督;2、承认自己是犹太人所盼望的王。在该亚法那里,大祭司对他说:“我指着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他说僭妄的话!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这僭妄的话,现在你们都听见了,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回答说:“他是该死的。”在彼拉多面前,巡抚问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又一次回答说:“你说的是。”在生命危急的那一刻,耶稣完全可以沉默的。这样犹太人就抓不着把柄;彼拉多也寻不着理由定他的罪,他可以免遭十字架的苦痛,他为何要说?
但若退一步思考,我们就应当为耶稣的言论向主感恩。其实这一刻耶稣也应该说,且不可不说。沉默所隐含的模糊,不能使他从迫害中完全解脱出来,反倒会令追随基督的人感到疑惑、不确定。但现在我们没有这样的恐惧,因为他已经将他自己的身份完全表达。犹太人问的是他的身份,而他确实是这样的身份,所以他就承认了。在以往的日子中,他一直证明自己的身份,经常提及自己与天父的关系。在该撒利亚腓立比时,他曾个别地对门徒说:“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太16:27)这与他的宣认相似。在苦难临到的关键时刻——一个试验他以往的言行是否真实的时刻,他若是沉默不言,会带来可怕的后果。在场的人中,有一直跟随他的门徒:彼得、约翰;有一直信靠、爱戴他的妇女;有得他医治视他为基督——犹太人的救赎主的康复者;又有因听他讲道而被感动悔改的百姓;也有一直反对、处处刁难他的文士、法利赛人;有信仰模棱两可、风吹两边倒的众人。他若是不言,则会导致信者疑惑、甚至丧失信心;令不信者更加确信自己的判断。况且,他的沉默不能使他得着释放,就是彼拉多听见耶稣的宣认而宣告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之后,犹太人依旧高喊:“钉他十字架!”且真的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
我们当感谢耶稣,在危难的时刻,他不是想着自己的安危,而是勇敢地宣认,表明自己的身份。使凡追随他的人可以坚定确信;令不信者自惭形秽。
对照耶稣的言论,今日我们所有神的仆人,神的儿女,对基督的真理有几分的把握,对自己的身份有几分的确信呢?是否无论事过境迁,我们对真理依然持守如故?还是因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环境的改变,我们就随之而变呢?求主让我们成为真理的持守者和捍卫者,作时代的明灯,荣耀主圣名!
四福音中又记载了耶稣的四次沉默:1、在该亚法面前(可14:61);2、在彼拉多面前(太27:12,14);3、在希律面前(路23:9);4、重回彼拉多面前(约19:9)。
我们不禁要问:他为何沉默?他没有理由申辩吗?他若是申辩了会有什么效果?当然按我们的判断,他完全有理由申辩,他可以有力地证明自己的无罪。因为犹太人到彼拉多面前控告耶稣的四项罪名是:1、耶稣犯了亵渎神的罪——此罪对巡抚毫无意义;2、鼓动百姓不向罗马政府纳税——这项罪名纯属虚构,因为耶稣曾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3、自称为犹太人的王——耶稣在世时幷没有作过如此的宣称;4、诱惑国民,在全国引起骚乱——巡抚只需稍作调查便可知道。就是十字架上的强盗也知道,耶稣只是行善,连一件不好的事也没有作过。无怪,彼拉多在审问耶稣之后,屡次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
对这一切的诬告,耶稣没有为自己申辩,只是安静、沉默,这到底为何?他不申辩至少有以下三个原因:
1、他申辩也无济于事。因为犹太人不是为了公正而审判;乃是为了定他罪而审判。这样的审判没有公正可言,而言又不合法:A、审讯之前,已经被判定为死罪(可14:1,约11:50):B、为达目的,犹太宗教领袖到处寻找证据来诬告耶稣(太26:59);C、叫耶稣起誓,而后又以此为据指控他(太26:63-66);D、没有寻找为耶稣作证的人,即耶稣没有辩护人,同时不允许为耶稣作证(路22:67-71);E、审讯在夜间进行(可14:53-65,15:1);F、审讯在大祭司的私宅进行(可14:53-65)。他们一心想要处死耶稣,根本不在乎公平与否。
2、“时候已到”。约12:27-28中,耶稣说:“我现在心里忧愁,我说什么才好呢?父啊!就我脱离这时候;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此话涵盖了多重意义。“这时候”是:A、痛苦的时候;B、黑暗掌权的时候;C、他必须经历的时候;D、荣耀神名的时候;E、更是全人类蒙拯救的时候。为“这时候”他无需争辩,因为这是他的使命。
3、因着我们的罪。时候已到,他要成就神的旨意。他不愿拖延时间,愿拯救的恩典早日临到人的身上。他看见自己的爱徒:“在众人面前不认他”,他沉默了;他看见无知的兵丁羞辱他;他看见自以为属灵的宗教领袖、神的仆人们在反对神;他看见自己的百姓沉浸在罪恶之中,他沉默无声了。他是无罪的,但他沉默地担当世人的罪,就是他所要拯救的人将他置于死地,钉他十字架。
今日耶稣基督照样无声,他看着我们,当我们还在罪恶之中,迷失方向,丧失自我的时候,他安静地走向各各他,为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这就是他无声的原由!是的,此时无声胜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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