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火烧过的地方!--- 你必得救
《雅各书》3: 3-8- 我们若把嚼环放在马嘴里,叫它顺服,就能调动它的全身。4看哪,船只虽然甚大,又被大风催逼,只用小小的舵,就随着掌舵的意思转动。5这样,舌头在百体里也是最小的,却能说大话。看哪,最小的火能点着最大的树林。6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的世界,能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从地狱里点着的。7各类的走兽,飞禽,昆虫,水族,本来都可以制伏,也已经被人制伏了。8惟独舌头没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恶物,满了害死人的毒气。
《以赛亚书》14:9-15- 你下到阴间,阴间就因你震动,来迎接你。又因你惊动在世曾为首领的阴魂,并使那曾为列国君王的,都离位站起。10他们都要发言对你说,你也变为软弱,像我们一样吗?你也成了我们的样子吗?11你的威势,和你琴瑟的声音,都下到阴间。你下铺的是虫,上盖的是蛆。12明亮之星,早晨之子阿,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13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14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15然而你必坠落阴间,到坑中极深之处。
《耶利米哀歌》1:12-13- 你们一切过路的人哪,这事你们不介意吗?你们要观看,有像这临到我的痛苦没有就是耶和华在他发烈怒的日子使我所受的苦。13他从高天使火进入我的骨头,克制了我。他铺下网罗,绊我的脚,使我转回。他使我终日凄凉发昏。
今天我要讲的主题与火有关。在《圣经》里,“火”这个话题从第一本书《创世记》直到最后一本书《启示录》都有提及。火在人的生活中应用很广泛,但火却也是很危险的。许多悲剧都是因火而起。然而今天我所要讲的火是从三个方向而来:人心、地狱、天堂。我相信通过讲述这三种火,我们能够了解为什么福音会非常有必要,为什么罪人需要得救,以及为什么主耶稣要从天堂降生人世,在十字架上受难。
在《圣经》中“火”通常喻指神的审判。人都想进天堂,然而神是圣洁公义的,绝不允许一尘不染的天堂被罪玷污,哪怕只是一丝一毫的罪。在亚当与夏娃犯罪之后,神将他们赶出伊甸园,“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创3: 24)。这是《圣经》中第一次提到“火”。从这里我们看到罪进入了整个人类,并且成为每一个人不可挪去的重负,成为人必死的原因。正如《罗马书》5:12所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感谢神!如果这就是人类的宿命,那么我们将是绝望到底,那么也不会有今天我们要分享的福音了。
在《圣经》各部书的作者中,雅各是最率直的一个。读者不需要猜想他究竟想表达什么,因为雅各的语言非常直截了当。我们一开始阅读的《雅各书》3:3-8描述的是,舌头作为人体最小的器官却能道出人心,显出人的本性。雅各说:“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的世界,能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从地狱里点着的。”(雅3:6)我行医至今看过两万条舌头。我看到了火。雅各所说的火不是身体的火,而是心里的火。雅各的意思是如果我们将嚼环放在马嘴中,就能让马顺服。如果我们能掌舵,就可以掌控大船的方向。然而却没有一个人能够制伏自己的舌头,因为舌头是人罪性的出口。往往几个字眼就能惹出最大的麻烦,比如导致婚姻的失败。
此外,舌头还能制造罪孽。什么是罪孽?《耶利米书》17:9指出:“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这里的“人心”指的是人的灵魂,是真正的我。真实的我比万物都诡诈。我们无法让自己在神面前称义。《诗篇》14:3说到:“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民数记》32:23也警示:“倘若你们不这样行,就得罪耶和华,要知道你们的罪必追上你们。”可见人实际上就是皮囊包裹着的罪孽。人心诡诈,因此有一句话其实是不恰当的。这句话就是:“让耶稣进入我的心。”在人心洁净之前,圣洁完美的主耶稣不会想要进入我们的心。舌头让人心的罪火喷发出来,恰恰证明了人心罪恶,比如说谎。我相信没有一个人从未撒过谎。《圣经》告诉我们撒谎就是一种罪。抱怨、恶语、流言、诅咒…都是罪。从我的小孙儿身上我就能看到他们出言不逊、反驳父母。
在我的《圣经》里夹着一张我那身材娇小的母亲的照片。记得在我12岁那年,有一天与母亲在洗衣房里。母亲叫我帮手干活,我却和她顶嘴。她再叫我一次,我又恶言拒绝。母亲举起一只手要打我。我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母亲举起另一只手。我同样阻挡她。母亲哭了。那是我最后一次顶撞母亲,但我的言语举行却明白地透露了我心中的誖逆。
《出埃及记》20:7告诉我们:“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每一次当你发出“OMG”(Oh My God)时,你就已经违反了神的诫律。你甚至不必用口说出,仅仅敲出这三个字母就有罪了。“舌头就是火”。这火是因心中的罪孽而烧起来的。事实上我们在神面前都是罪人。正因为我们从本性上就是罪人,所以我们会犯罪,而并不是先因为犯罪,我们才成为罪人。在神面前我们无可辩解,因为神说我们是罪人。如果你是作父母的,你会知道你并不需要教孩子如何叛逆,因为人天生就叛逆。有些人从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叛逆的天性。《圣经》也是这样说的。罪的火就生在人的心中。
刚才讲了发自人心的罪火,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从地狱烧出的火。《圣经》清楚告诉我们地狱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充满煎熬的地方。最近我看到了美国政治界耗时最长且最荒谬的一件事。Dr. Ben Carson(本·卡森,美国神经外科医生、作家及政治家)是一个杰出人士。我家里就有他所写的书。他自称是一名基督徒,且是基督复临安息日会(英语:Seventh-day Adventist)的成员。当记者采访Dr. Ben Carson(本·卡森)的时候,记者问:“你相信地狱真实存在吗?”他回答:“不相信。地狱根本不存在。”我听了非常吃惊。
我有一个病人是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活跃成员。我问他:“你同意Dr. Ben Carson所说的吗?”他这样回答:“我完全同意他的话。你的意思是一个烈火焚烧、叫人永远沉沦的地狱真实存在吗?不可能!怜悯大爱的神怎么可能将人打入那么可怕的地方!”他神情肯定。我知道自己不可能说服他,虽然我在每个诊室都放有《圣经》。
亲爱的朋友,让我尽量温柔地告诉你:“无论你信与不信,地狱是真真实实存在的!”创造万物的神为魔鬼及其随从天使创造了地狱。地狱火湖将是他们开始接受永恒审判的地方。《以赛亚书》14:9-15对地狱严肃而生动的描述令我难以解释。大家都知道,当我们计划旅游的时候,我们通常会憧憬将要见到的美景。这是人对地方的期待。然而经文描述的却是一个地方(地狱)对人的期待,期待着悲剧的发生!
神创造地狱来惩罚魔鬼及其随从。神同样也警告我们,如果不接受他的救恩,人也必将沉沦地狱火湖。《圣经》里关于地狱的经文有很多。《启示录》第20章告诉我们,那些不信的人必将被扔下地狱,承受永恒的地狱之火。《犹大书》1:7也说到:“又如所多玛,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也照他们一味地行淫,随从逆性的情欲,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
也许你会感到惊讶,当主耶稣在世间的时候,他提及地狱的次数相比提及天堂要多。曾经有一位优秀的传道人在芝加哥讲道。面对众多的听者,他一再诚恳地告诫他们,错失救恩的结局就是沉沦地狱。终于有一晚,一位听众对这位传道人说:“请你别再讲地狱了!请多讲讲谦卑温顺的耶稣吧。”传道人看着那人,说:“我所知道的有关地狱的信息,全都是来自于这位谦卑而温顺的耶稣。耶稣之所以要降世,正是为了最终能胜利地将我们带进荣耀的天堂。他来,同样也是为了提醒我们真的有地狱存在。人要避免地狱的唯一途径就是高举耶稣。”
有这样一个苏格兰人。他一生都不相信有神,一生都轻视福音。他在1732年临死前这样说:“如果有人能够证明没有地狱,我情愿付给他15万英镑。”同样还有另一个人曾经这样说过:“地狱是真实的。当你知道时,已经太迟了。”可见传递福音是很紧迫的,因为你无法知道自己何时会死。作为基督徒,我也不知道主耶稣何时回来带我们上天堂。因此,对福音传道者来说有这样一个重担:你必须得救!如果你还未得救,那么你必须今晚得救!因为神的审判正向你走来。
如果你真的下了地狱,我想问:“你觉得自己该下地狱吗?”在昨晚的讲道中,我曾说过:“天堂里的人都清楚自己该下地狱,然而地狱里的人却都认为自己好得应该上天堂。”亲爱的朋友,你必须明白,天堂是神的家。《启示录》21:27清楚写到:“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去。”天堂里的人不会标榜他们的宗教信仰、流派、或是任何其他人造的东西。从列国而来的所有人都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因此我们传福音的目的在于让你意识到自己在神面前的需要,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神已经完全准备好要原谅你的罪,完全准备要给你永恒的拯救。
从上面所讲,我们知道了从人心燃烧的是罪火,我们也知道无论如何要避免遭受地狱永恒之火,现在我要讲讲神从天而降下的烈火。神降下的火足以终止来自人心和地狱的火。我们一开始阅读的第三段经文是《耶利米哀歌》1:12-13。我不知道耶利米是否完全明白自己所写下的这段预言指的是谁,但我要告诉大家,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难死去的时候,耶利米的预言成真了。这段经文勾画的正是基督耶稣在十字架上所忍受的三个小时极度黑暗。神从高天降下对罪的怒火。这怒火就烧在神爱子的身上,烧入爱子的骨头。
说到神的烈怒,我们最熟悉的比喻是“波浪洪涛”,然而如果你听过以色列人的献祭,你会了解每一种祭都与火有关。燔祭、素祭、平安祭、赎罪祭、赎愆祭以及赎罪日所献的祭全都要用到火。这象征着神对罪的审判。然而在各各他的十字架前发生了什么呢?人们坐着观望。他们坐在突如其来的极度黑暗当中,一定是害怕得一动不动。他们被那整整三个小时超乎自然的刺骨黑暗完全覆盖。虽然他们看不到波浪洪涛,也察觉不到一丝火星,但《圣经》告诉我们,神的怒火的确降下了。
神憎恶罪,但惩罚的却是自己完美的爱子。在我15岁的时候,我终于明白自己在神面前是一个罪人。我无力使自己变得更好,无望除去自己的罪,无法洁净自己的灵魂。在那一刻,我明白了当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为我赎了罪,为我承受了神的震怒。今天,如果你来听福音之前还是个不信的罪人,那么你离开的时候希望已经得救。你只需要在神的面前认罪悔改,神永生的承诺就必属于你。
我成长于宾夕法尼亚的一个福音堂。每年我们都会召开两到三次,有时四次的福音大会。我和我的兄弟每一次都去听讲。在过去的五、六十年中,我听过很多非常精彩的讲道,也还记得一些非常生动的比喻。现在我想跟大家分享其中的两个故事:
有一个农夫和家人住在草原上。有一天农夫跑回屋里告知妻儿有大火烧过来了。农夫带着家人来到自家院子的边缘。他们能看到浓烟吹来的着火之地。农夫接下来的举动把孩子们惊住了。只见他低下身子点着一把火。这把火离开他们所站立之处,一路朝大火的方向烧去。也许孩子们心里猜想父亲究竟在做什么。原来父亲所点的火又称为逆火,为的是防止大火蔓延到他们所在的地方。父亲对孩子们说:“我们就站在这里,因为那边猛烈的大火不会烧过来伤到我们。”今天,神为我们提供的正是一个站到他自己安息之处的机会。神已将对罪的怒火降在他的爱子耶稣身上。神安息,只因为基督完成了所有的救恩工作,因此,作为一个迷失的罪人,我才能够安全地站在火烧过的地方。
另一个故事发生在英国。在一个着火的房子的楼上,两个孩子在哭喊,可是没人有梯架救人,也没有水可用来灭火。突然间,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一个在旁人看来有些孤僻古怪的人跑到房子一角。这个人名叫William Dickson,平日里独自住在城外。只见他沿着屋角的管道徒手爬到二楼,从窗户进屋。在将两个孩子安全救出之后,Dickson先生悄悄离开了。旁观的人都赞叹他的无私。
就在火灾发生一个月以后,法庭要决定这两个幸存的孩子的抚养权。很多无儿无女的夫妇到场向法官呈诉自己的情况,并请求收养这两个孩子。法官问:“还有谁想抚养这两个孩子吗?”Dickson先生站了出来。法官问他:“你?我凭什么要将这两个孩子判给你呢?”Dickson先生于是举起了他的两只手。最终,Dickson先生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今天,神的爱子耶稣同样举起了打着钉痕的双手。他在召唤你来跟随他。钉十字架是人类所使用过的最残酷的杀人刑罚。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承受神的怒火。他这样做,是为了将我们从地狱之火中拯救出来。
亲爱的朋友,在神的面前我们都是罪人,无助又无望。我们面临的是永恒的审判,然而神的怜悯为我们开辟了一条救恩之路:“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亲爱的朋友,请正视自己真正的需要!请相信救主耶稣!请接受这位为你承受了神的震怒的救主!请站在火烧过的地方!这样,你必永远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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